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施工,导致业主房屋受损,责任如何划分

宝山律师解答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施工导致业主房屋受损,装修公司应承担主要侵权责任,需承担修复房屋、赔偿业主损失等责任。若业主在施工过程中未履行监督义务或擅自要求更改施工方案,也可能承担部分责任,具体责任比例需根据双方过错程度确定。
案例:业主郑某与某装修公司签订装修合同,约定使用环保乳胶漆进行墙面涂刷。但装修公司为节省成本,擅自使用了劣质乳胶漆,导致墙面出现大面积脱落,还散发刺鼻气味,影响房屋正常居住。郑某要求装修公司重新修复并赔偿因房屋无法居住产生的租房费用,装修公司仅同意重新涂刷,拒绝赔偿其他损失。
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同时,《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装修公司未按合同约定使用材料,存在违约行为,同时其使用劣质材料导致房屋受损,构成侵权,应承担修复房屋的责任。对于郑某因房屋无法居住产生的租房费用,属于因侵权行为造成的合理损失,装修公司也应予以赔偿。若装修公司能够证明业主在施工过程中存在过错,可适当减轻责任,但本案中业主并无过错,装修公司应承担全部责任。
律师建议:业主在与装修公司签订合同时,应明确约定施工材料、工艺、工期等内容,并注明违约责任。在施工过程中,要定期到现场监督,留存施工过程中的照片、视频等证据,发现问题及时与装修公司沟通并要求整改。若发生纠纷,先与装修公司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消费者协会投诉或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装修公司承担相应责任。装修公司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施工,确保施工质量,避免因违约行为引发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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