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律师-智能机器人失控造成他人损害,责任由谁承担?

智能机器人失控造成他人损害,责任承担需根据具体情况判定。若因产品设计缺陷或质量问题导致,生产者和销售者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若因使用者操作不当或未按规定维护引发,使用者需承担主要责任;若机器人运营方未尽到安全管理义务,也需承担相应责任。
案例:某餐厅引入智能送餐机器人,在一次送餐过程中,机器人突然失控,冲撞餐桌导致顾客李某受伤,桌上餐具碎裂还划伤了李某手臂。经检测,机器人失控是由于系统程序存在漏洞,未及时更新修复。李某要求餐厅和机器人生产厂家赔偿医疗费、误工费等损失。
法律分析: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零三条,因产品存在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产品的生产者请求赔偿,也可以向产品的销售者请求赔偿。本案中,机器人因系统程序漏洞失控,属于产品设计缺陷,生产厂家作为生产者、餐厅作为使用者(可视为销售环节的延伸),应对李某的损害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同时,参照《产品质量法》相关规定,生产厂家需对缺陷产品造成的损害进行赔偿,餐厅在承担赔偿责任后,有权向生产厂家追偿。若餐厅在使用过程中未按要求对机器人进行维护,也需根据过错程度分担部分责任。
律师建议:智能机器人生产者要加强技术研发和质量检测,及时修复系统漏洞,确保产品安全;销售者和使用者应严格按照操作规范使用和维护设备,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受害者遭遇损害后,要及时保留现场证据,如事故视频、医疗记录等,可同时向生产者和使用者主张赔偿,协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诉,明确各方责任比例,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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