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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未为员工缴纳社保,员工发生工伤后企业

宝山律师 发表时间:2025-08-01 16:32:13

企业因成本控制未给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若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受伤,企业除支付医疗费外,还需承担哪些法律责任?员工能否主张工伤保险待遇之外的赔偿?
解答:企业未缴纳社保导致员工无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需承担全部工伤保险赔偿责任,包括医疗费、护理费、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伤残津贴等。此外,员工有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第 38 条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企业支付经济补偿金。若事故构成工伤且企业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员工还可主张人身损害赔偿,但需注意工伤保险与侵权赔偿的竞合处理。
案例:2024 年,某建筑公司未为农民工李某缴纳社保,李某在施工中从脚手架坠落造成八级伤残。李某申请工伤认定后,社保部门以未参保为由不予支付工伤保险待遇。李某遂诉至法院,要求建筑公司支付工伤保险待遇 18 万元及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3 万元。法院审理后支持了李某的诉讼请求,同时查明公司未提供安全防护设施存在过错,额外判决公司支付人身损害赔偿 5 万元。
法律分析: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 62 条,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按照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本案中建筑公司既未参保又存在安全管理过错,需同时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和侵权赔偿责任(二者在医疗费等实际支出项目上不得重复主张)。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依据在于企业未缴纳社保属于法定过错情形,员工据此解除合同有权获得补偿。
律师建议:企业应依法为全体员工缴纳社会保险,避免因小失大;对高风险岗位员工可额外购买商业意外险作为补充;建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安全培训,减少工伤事故发生;若发生未参保员工工伤,应及时与员工协商赔偿,避免诉讼中承担额外的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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