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山律师-工程变更导致的价款纠纷如何处理?

工程变更引发的价款纠纷处理,需依据合同约定、变更指令及相关法律法规。若合同对工程变更价款调整有明确约定,按约定执行;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可参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采用类似项目单价或重新组价确定。双方可先协商,协商不成可申请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鉴定,或通过仲裁、诉讼解决。若变更指令未经书面确认,需结合施工记录、往来函件等证据,证明变更事实及价款调整依据。
案例
某建筑公司承建商业综合体项目,施工过程中,建设单位口头要求将原设计的普通地砖更换为高档大理石地砖,并承诺会调整价款。建筑公司完成变更施工后,双方就新增价款产生争议。建设单位认为变更未经书面确认,不应支付额外费用;建筑公司则提供了施工过程中与建设单位沟通变更的邮件记录、大理石地砖采购凭证及施工日志等证据。经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鉴定,确定变更产生的合理价款为 80 万元。后双方仍无法达成一致,建筑公司诉至法院。法院结合证据及鉴定结果,判决建设单位支付建筑公司工程变更价款 80 万元及相应利息。
法律分析
根据《民法典》第七百八十八条,建设工程合同包括工程范围、建设工期、中间交工工程的开工和竣工时间、工程质量、工程造价等条款。工程变更本质上是对合同内容的变更,需双方达成合意。虽然案例中变更指令为口头形式,但建筑公司提供的证据足以证明建设单位提出变更要求且知晓施工变更情况,形成事实上的变更合意。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十九条,当事人对建设工程的计价标准或者计价方法有约定的,按照约定结算工程价款。因设计变更导致建设工程的工程量或者质量标准发生变化,当事人对该部分工程价款不能协商一致的,可以参照签订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时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计价方法或者计价标准结算工程价款。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及证据,支持了建筑公司的诉求。
律师建议
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在签订合同时,应详细约定工程变更的程序、价款调整方式及确认形式,明确变更指令需以书面形式发出并经双方签字确认。施工过程中,发生工程变更时,双方要及时办理书面签证,留存变更前后的图纸、施工记录、材料采购凭证等证据。若遇价款争议,优先通过协商解决,协商时可引入第三方造价咨询机构提供专业意见。若协商无果,应及时通过仲裁或诉讼解决,注意在诉讼中充分举证,以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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